续订合同应透明
《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即终止执行。合同是否续订,由企业和职工进行协商,其中只要有一方不同意续订,其劳动关系只能结束。 目前,企业是否续订劳动合同往往是由经营者或管理人员等说了算,职工对企业续订劳动合同的条件不掌握,对不续订的情况也不清楚,换言之,续订合同往往是暗箱操作。 暗箱操作在很大程度上由操作人的素质所决定,在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够健全的情况下,极易产生问题。续订或不续订劳动合同均可能有悖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初衷。如隐性就业的续订合同;对“刺儿头”的职工即使符合企业用人的要求,也不与续订等。职工讨说法也无法得到法律的支持。更有甚者,个别企业乘机利用合法之权,对职工提出这样那样的非份要求。 暗箱操作,对以合理配置生产要素为原则的正常的不续订合同,也十分不利。 以上情况数量虽不大,但影响面大。不但易挫伤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还阻碍了职工对《劳动法》和劳动合同制度的认同,影响《劳动法》的权威性。 笔者认为,暗箱操作不利于民主管理,不利于职工监督、不利于取得职工的理解和支持。暗箱操作是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制度之大忌。 续订合同透明化,应当成为我们续订合同努力的目标,公开操作应是续订劳动合同工作中遵守的一个原则。在一定程度上讲,续订劳动合同工作的顺利程度与公开透明的程度密切相关。 公开,应当包括劳动合同续订条件和程序的公开,条件及程序制定过程的公开,续订与否结果的公开。 现实中能否实现终止、续订劳动合同的公开化,影响因素较多,但首要的一点是实现目标,要靠大家,要靠劳资双方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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