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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5年培养10万技师 将在湘推首席技师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http://www.dghr.net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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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十一五”期末,全省建设5所技师学院,25所高级技工学校、50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100个示范企业职工培训中心。在大中型企业中广泛开展“技能大师工作室”、“首席技师”、“名师带徒”等活动,不断拓展高技能人才成长通道。

  今天,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印发《湖南省实施新技师培养带动计划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指导全省建立健全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

  《方案》提出,“十一五”期间,全省培养高技能及以上人员25万名,其中,培养新技师和高级技师10万名;使具有高级技能水平以上的人员占技能劳动者比例达到25%%,其中,技师高级技师达到5%%以上,带动全省各级各类技能培训650万人,建立起一支以高级工为主体,以技师高级技师为骨干,道德高尚、技艺精湛,适应我省企业发展需要的高技能人才队伍。

  设立“技能大师工作室”

  在企业设立“技能大师工作室”。据介绍,工作室由所在企业负责组建和管理,由全国技术能手或湖南省技能大师任负责人,配备若干具有中、高级技能的技术工人和工程师,通过承担企业的技术攻关等任务,培养企业紧缺的高技能人才。对“技能大师工作室”成绩突出的,所在企业应给予奖励,同时,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将授予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称号,可面向社会,承担技术攻关和高技能人才培养的任务。

  推行“首席技师”制度

  “鼓励企业在关键岗位、工序设立‘首席技师’,选择职业道德高尚、技艺技能精湛、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担任‘首席技师’,发挥他们在技术攻关和创新、解决关键生产技术难题的作用,企业应设立‘首席技师’岗位津贴。”“鼓励发挥高技能人才作用,不断提高技能人才地位和待遇。”这也是《方案》的引人注目的地方。

  “要指导企业建立与技能等级相联系、与培训考核相衔接,体现贡献水平的岗位工资制度。企业在制定工资分配、社会保险、企业年金、福利待遇等制度时,要向高技能人才适当倾斜。鼓励企业采取岗位津贴、专项表彰奖励等激励措施,增加高技能人才的收入,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增强其职业荣誉感。”《方案》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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