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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职工教育工作的决定 | ||||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http://www.dghr.net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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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四个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需要一支广大的有社会主义觉悟、有科学文化知识、 有专业技术和经营管理经验的职工队伍,需要有一大批又红又专的专门人才。我国职工队伍的本质是好的,粉碎“四人帮"以来,这支队伍逐步恢复和发扬了奋发图强、积极进取的精神。但是,由于十年浩劫造成的灾难和我们多年来放松了职工教育工作,这支队伍现有的水平,同现代化建设的要求远远不相适应。在政治思想方面,有一部分职工对社会主义缺乏认识,思想不够健康,缺乏主人翁态度,劳动纪律性差。在文化方面,百分之八十的职工没有达到初中程度,缺乏现代科学技术的基础知识。在业务技术方面,工人实际操作的技术水平低;多数管理人员业务水平低,更缺乏经营管理现代化企业的知识。工业部门的技术人员只占职工总数的百分之二点八,其中相当多的人未受过高等教育。人才缺乏是当前各条战线普遍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如果不改变这种状况,就很难掌握先进的技术和装备,就不能管好现代化的企业,就不能消除人力、物力、财力的巨大浪费,也就难以大幅度提高劳动生产率。 现代经济发展史充分证明,企业职工科学文化水平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高低、劳动生产率的高低和生产发展速度的快慢。现代化企业的主要标志是具有较高科学技术水平,而这种科学技术水平只有通过职工系统的学习才能掌握。社会主义企业的党政领导如果只抓生产指标的制定和完成,不重视提高职工的政治思想觉悟和科学文化水平,不抓职工教育,甚至把职工教育看成是耽误生产的额外负担,那就说明这些领导人患了近视病,还不懂得什么叫做现代化建设,并且说明他们缺乏关心工人阶级根本利益的思想。相反,企业党政领导人如果坚持不懈地抓住职工教育,非常关心提高职工的政治思想觉悟和科学文化水平,并且善于引导职工利用科学文化知识来促进生产的发展,那就说明这些领导人很有远见,在踏踏实实地推进现代化事业,真正重视发挥工人当家作主的作用。鉴于现代化建设是一项极其艰巨的任务,而加强职工教育又是实现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条件,因此,我们应当下最大决心,力争在第六个五年计划期间,有计划有步骤地把职工普遍训练一次,有效地提高职工队伍的政治思想、科学文化、业务技术和经营管理水平,并通过今后的定期轮训使他们在各个方面继续得到提高。要从中造就一大批精通本行的专业人才和懂得现代经济、现代科学技术的经济建设人才。 为了加强职工教育工作,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特作如下决定: (一)各级党政领导和所有厂矿企业、事业单位的党委、行政、工会、共青团都要十分重视职工教育。各级政府要把职工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国民教育计划的轨道,要使职工教育列入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且要把它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办好。要克服那种办学无任务、教学无要求、经费无标准、物质条件无保证的现象。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要定期讨论职工教育工作,并有权按照上级机关的规定对有关事项作出相应的决定。各主管部门要象布置生产和工作任务那样,布置教育任务,并把发展职工教育的成绩的大小,作为对领导干部和企业事业单位进行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评比先进单位的一项重要条件。有条件办学而不办学的,或者搞形式主义应付上级的,就是领导人失职。这样的单位,不能评为先进单位,而且要受到批评。 (二)各地区、各部门、各企业事业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制订职工教育的长远规划和具体计划,对广大工人、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领导干部等提出不同的训练要求。近两三年内,要把职工教育的重点,放在对领导干部的训练和对"文化大革命"以来入厂的青壮年职工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和文化、技术补课方面。 职工教育的基本内容是:在政治思想方面,要教育职工有共产主义理想,提高广大职工的社会主义觉悟;要树立主人翁责任感,培养高度的事业心,爱护国家财产,敢于和贪污浪费现象作斗争;要加强劳动纪律,克服落后思想和不良作风,不断发挥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文化科学知识方面,对青壮年职工,要争取在二、三年内扫除文盲,并在一九八五年以前,使现有文化程度不到初中毕业水平的职工百分之六十到八十达到初中毕业水平;使现有初中毕业文化程度的职工三分之一达到相当于高中或中专毕业的水平;使现有高中或中专程度的职工有相当一部分达到大专水平。同时,现有大专程度的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也应做出学习计划,掌握新的科学技术和现代经营管理知识。在生产技能方面,要组织广大工人学习技术理论、工艺规程、操作技术,确实达到本等级应知应会的要求。五年内,力争青壮年工人的实际操作技术水平普遍提高一到二级,使高、中级技术工人的比重有较大增加。企业事业单位和管理部门的主要领导干部,要在一九八五年前普遍轮训一次,学习企业经营管理知识和有关的专业技术知识,逐步成为领导经济工作的内行。企业主要领导干部的轮训,由国务院和各省市有关部门负责进行;其中,党员负责干部还要在中央或地方的党校有计划地进行轮训。 (三)在调整国民经济期间,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开展职工教育。最近几年,有一批基建项目下马,有一些企业关停并转,还有一些企业生产任务不足。应当抓住这个机会,把这些单位的干部、职工最大限度地组织起来,有计划地进行政治、文化、技术、业务培训。这不仅有利于企业和社会秩序的安定,而且有利于提高职工队伍的政治、文化、技术、业务水平,为国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作准备。 要利用停产时间和厂房,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在二、三年内,扫除青壮年职工中的文盲;采取普遍轮训的办法,对虽有初中毕业文凭而无初中毕业实际水平的青壮年职工,进行文化、技术补课,使他们真正达到初中毕业程度,并在此基础上继续学习专业技术知识,逐步提高到中专(高中)、大专水平。 关停并转的企业,主要领导干部要亲自抓好干部、职工的培训工作,有的厂长可担任职工学校校长或培训中心主任;要建立强有力的培训机构,做好政治思想工作、教学管理工作和行政后勤工作,以保证培训工作的正常进行。参加培训的干部、职工,要按照文化程度编班,充分发挥党员、团员和积极分子在学习中的模范带头作用。生产任务不足的企业,不要把多余人员留在生产岗位上,而要由一位副厂长专管职工培训工作,分期分批地组织职工进行脱产、半脱产培训,以保持良好的生产秩序,不致于把企业搞得松松垮垮。 (四)要因地制宜,广开学路,提倡多种形式办学。职工教育要尽量逐步做到正规化, 做到任务明确,要求具体,制度严格,进度合理,成效显著。要根据不同企业、不同工种的工作需要和职工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办学。可以由一个企业单独举办、或几个企业联合举办职工学校,也可以办短训班和讲座,或者组织岗位练兵和操作表演。可以办业余教育,也可以组织脱产、半脱产学习。各种办学形式要紧密结合,相辅相成。一般正常生产的企业,每周保证职工业余学习至少四小时,有条件的还可以多安排一些学习时间。某些行业,可根据生产特点,在不增加定员的前提下,经过批准,采取缩短工作时间,改进倒班制度等措施,为职工学习创造条件。 职工教育除主要由企业事业单位举办外,还要发动业务部门、教育部门、群众团体等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办学。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函授等教学手段,发挥全日制大、中、小学、技校的力量,举办广播电视大(中)学、函授大(中)学、夜大学和各种地区性的职工夜校。要提倡厂校挂钩,联合办学。要发挥有技术特长和专业知识的教授以及老工人、技术骨干的作用。 原有的职工学校,包括专业干部学校、管理干部学校,不论是工会系统还是行政系统办的,只要办得有成绩,仍由原来的系统办。 (五)各级各类职工教育都应制订教学计划,明确培养目标与达到目标的标准。要建立严格的考试制度,考试合格的发给文凭,作为晋级和安排工作的根据之一。职工学完中等专业或高等学校的课程,按规定考试及格者,应承认其学历,并与全日制院校同类专业的毕业生享受同等的工资待遇。他们的工作,由本单位本系统根据需要适当安排,或报请上一级主管部门统一调配。 (六)积极建立一支以专职教师为骨干、与兼职教师相结合的教师队伍。目前,职工学校的教师,在数量上和质量上都远远不能满足需要。要选调那些能胜任教学的职工和技术人员,但任专职或兼职教师。专业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学校的教师,到职工学校兼职,要给予合理的报酬。各企业事业单位,应按照职工总数千分之三到千分之五的比例(不包括职工高等教育的教师),配备专职教师。国家分配大学毕业生时,也要分配一部分人到职工学校当教师。同时,要给教师创造更多的进修机会,普通高等学校和各地的教师进修学校,应当吸收一部分职工学校的教师进修。有些地区的师范学院、教育学院或教师进修班内,可设立专门为职工学校培养师资的班级。 在晋级、调资、奖励和福利方面,对企业中的教师和科室技术人员要一视同仁,地区性职工学校的教师要和普通学校的教师享受同等待遇。职工学校教师的职称,可以参照普通学校教师的职称来制定,也可以按技术职称来评定。对成绩显著的教师和职工教育工作者,要及时给予表扬和奖励,以提高他们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七)要勤俭办学,认真解决必要的办学条件。职工教育经费不足的问题,要妥善地予以解决。国务院责成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关于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和开支标准的暂行规定》。企业职工教育的经常费用,大体可按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一点五掌握使用,在企业成本中开支。扩大自主权的企业,可以在利润留成中适当安排职工教育经费。各级政府教育部门的教育经费,要有一定的比例用于职工教育。 建立必要的职工教育基地。职工学校用房被占用了的,应尽可能归还或补偿,不足部分,由企业内部调剂挖潜,挤出一部分教学用房。新建企业,在设计时就要考虑职工教育必要设施的建设。经过几年的努力,职工学校的校舍争取达到平均每个职工零点三至零点五平方米的标准。 (八)职工教育除了依靠工矿企业和地区性职工学校外,要充分发挥普通学校的作用。 普通高等院校和中等专业学校都应当承担一定的在职培训任务,在保证完成招生任务的原则下,为在职人员进修开设专门的班级。这种班级要适应成人学习的特点,适当精简课程内容与学时,也可以采取学分制,以便职工通过较长时间的学习,达到一定的学业水平。还要采取积极措施,使"文化大革命"期间毕业的学生有短期进修的机会,达到应有的学业水平。为此,可由教育部拟定具体办法,并鼓励各院校积极试办进修班。 (九)加强对职工教育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健全专职机构。各级党委、政府、工会、共青团、妇联和科协等要共同努力,把这件事办好。目前职工教育缺乏统一领导,各有关方面的分工不够明确,影响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解决。要按照"加强领导,统一管理,分工负责,通力协作"的原则,改进领导管理体制。 1。建立全国职工教育管理委员会,作为国务院指导全国职工教育工作的机关。它的任务是,讨论制定职工教育的重大方针、政策,统一规划,并检查执行情况,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国务院工交、基建、财贸、军工、农林、文教、卫生、科研、政法、外事等各部委,主管本系统的职工教育工作,制定和落实规划,解决办学中的实际问题,健全本系统的职工教育机构,开展职工教育。 全国总工会负责综合研究并指导办好工会系统的职工学校。各级工会都要积极参与职工教育的管理工作,发挥监督作用,维护和保障职工的学习权利。 教育部负责综合研究指导职工学校的教育行政和教学业务工作,制定有关的政策,编审教材,培训师资,办好电视、函授、业余大学,职工进修班和地区性职工学校。 劳动总局负责综合研究和指导工人技术培训和徒工培训工作,组织制定工人技术等级标准、技术考核办法和有关的劳动工资政策,使职工教育同劳动制度密切结合起来。 共青团要大力加强青工的政治思想工作,积极发动青工参加正规培训和业余自学。 其他部门和群众团体,都要在自己的职能范围内,积极做好职工教育工作。 2。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成立职工教育管理委员会,或充实、加强原有的工农教育委员会。委员会设办事机构,配备必需的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3。基层企业事业单位,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由行政负责主管本单位的职工教育工作, 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等有关方面的作用。大中型企业要设职工教育的专职机构,小企业要有专人负责。各有关方面的具体分工,由企业自行确定。 4。改进领导管理体制是一项复杂的工作,要根据本地区、本单位的实情况,因地、因厂制宜,不要一刀切。目前办学成绩较好的地区和单位,其领导管理办法保持现状,并应总结经验,继续办好。 (十)由全国职工教育管理委员会、教育部组织有关部门着手起草《职工教育法》,明确规定:职工教育的地位和任务;领导管理体制和各方面的责任;职工的学习权利和师生的待遇;办学形式、经费来源和师资配备等,为进一步开展职工教育提供法律依据。 颁布单位:中共中央/国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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