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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关系与劳动关系有何区别?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转贴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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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关系与劳动关系有何区别?


    问: 有一名在校大学生,准备到我单位实习。请问,他和企业建立实习关系与建立劳动关系有何区别?如果该学生实习期间因为一些意外受伤,企业该如何处理?
    答: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12条规定:在校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据此,其在实习期间与你单位建立的关系属于劳务关系。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有很多区别,比如调整的法律不同、解决争议的途径不同、权利义务不同等。如果他在企业意外受伤,不能走工伤认定程序,但是可以通过赔偿的方法来处理,因此你单位最好为他购买一份商业保险。

 

 

中国劳动保障报    作者:鲁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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